翰林
翰林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翰林院从唐朝起开始设立,始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但自唐玄宗后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院里任职的人称为翰林学士。明、清改从进士中选拔。
翰林 - 由来
翰林是我国古代官名。它的由来可以一直追溯到唐朝。唐玄宗时,从文学侍从中选拔优秀人才,充任翰林学士,专掌内命由皇帝直接发出的极端机密的文件,如任免宰相、宣布讨伐令等 。由于翰林学士参与机要,有较大实权,当时号称“内相”。首席翰林学士称承旨。北宋时,翰林学士开始设为专职。明代,翰林学士作为翰林院的最高长官,主管文翰,并备皇帝咨询,实权已相当于丞相。清代沿用明代制度,设置翰林院,主管编修国史,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进讲经史,以及草拟有关典礼的文件;其长官为掌院学士,以大臣充任,属官如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统称为翰林。
唐代翰林 - 翰林院皇帝的文学侍从官
翰林院从唐朝起开始设立,始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但自唐玄宗后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院里任职的人称为翰林学士。明、清改从进士中选拔。
翰林院 (Imperial Academy或Hanlinyuan )中国唐代开始设立的各种艺能之士供职的机构。初唐玄宗选擅长文词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后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称为待诏。起草诏制本是中书舍人的专职,但唐玄宗感到中书舍人草拟诏制的制度难以保守机密和应付急需,乃一度挑选擅长文学的亲信官员充翰林院待诏 ,以备起草急诏( 兼撰拟诗文 ) 。开元二十六年(738),又另建翰 林学士院,专供草拟诏制者居住,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秩品 。初置时并无员额,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六人,择其中资历深者一人为承旨。安史之乱以后,军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来愈重要,不但在草拟诏制方面分割了中书舍人之权,也在参谋密计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权。唐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学士院设置之后,与中书舍人院有了明确分工 。学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为内制;中书舍人所起草的则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称为外制。学士院有两名由宦官充任的学士院使(或称翰林院使),在皇帝与翰林学士间起传达联 系 的作用 ,在政治上 有很大影响 。后晋天 福五年(940)曾宣布废除翰林学士,将草拟 诏制之权归还中书舍人,但不久又恢复。
宋代翰林 - 宋沿唐制设学士院
也称翰林学士院,有时亦称翰林院。翰林学士实际上充当皇帝顾问,很多翰林宰相都从翰林学士中选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学士,亦无秩品。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员,正三品,并且不任其他官职,专司草拟内制之职,例带知制诰衔。由于唐代学士院自翰林院分出,故宋代有时亦称学士院为翰林院。宋代另有专掌艺学供奉之事的翰林院,但与学士院的翰林院无关。西夏设翰林学士院,官员有学士等。辽北面官中有翰林院,掌汉文文书及刑狱诸事,长官为翰林学士及翰林学士承旨等。金天德三年(1151),置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等,掌起草诏书等事。
典章
diǎn zhāng
[decrees and regulations;institution] 典制,法令制度。
1.制度法令等的统称。《后汉书·顺帝纪》:“即位仓卒,典章多缺,请条案礼仪,分别具奏。” 唐·韩愈 《请复国子监生徒状》:“国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趋竞,未复本源。”清·范阳询《重修袁家山(袁可立别业)碑记》:“昭史册祀重典章者,自有神仙以来,未有若吕祖也。”鲁迅 《书信集·致姚克》:“关于秦代的典章文物,我也茫无所知。”
2.章法,法则。 南朝·梁·刘勰 《文心雕龙·颂赞》:“若夫子云之表充国 , 孟坚之序戴侯 , 武仲之美显宗 , 史岑之述熹后 ,或拟《清庙》,或范《駉》《那》,虽浅深不同,详略各异,其襃德显容,典章一也。”
翰林典章
我的理解是:翰林院制定典章(制度、法律)的官员(或者说是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