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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伍子胥楚国复原的引领者

1楼
伍德强 发表于:2018/10/8 15:06:19
伍子胥楚国复原的引领者

伍子胥引领楚国复原,是从伍子胥故事中的“复仇”开始的;
(一)伍子胥“复仇”
伍子胥“复仇”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522年,周景王二十三年期间,《左传?》记载昭公二十年春,讒人:“費無極言於楚子曰:「建與伍奢將以方城之外叛,自以為猶宋、鄭也,齊、晉又交輔之,將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問伍奢。伍奢對曰:「君一過多矣,何言於讒?」王執伍奢”。“三月,無極曰:「奢之子材,若在吳,必憂楚國。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來。不然,將為患。」王使召之,曰:「來,吾免而父。」棠君尚謂其弟員曰:「爾適吳,我將歸死。吾知不逮,我能死,爾能報。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廢,爾其勉之!相從為愈。」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人皆殺之。”“員如吳,言伐楚之利於州于。公子光曰:「是宗為戮,而欲反其讎,不可從也。」員曰:「彼將有他志。余姑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見鱄設諸焉,而耕於鄙。”《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
《左传》的记载说明,伍子胥父兄被戮,逃亡怀有报复楚国的思想并开始实施。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
《左传》昭公三十年记载:“吴子问于伍员曰,初而言伐楚,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恶人之有余之功也,今余将自有之矣,伐楚何如,对曰,楚执政众而乖,莫适任患,若为三师之肄焉,一师至,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既罢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阖庐从之,楚于是乎始病”。
《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记载:“秋,吴人侵楚,伐夷,侵潜六,楚沈尹戌帅师救潜,吴师还,楚师迁潜于南冈而还,吴师围弦,左司马戌,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吴师还,始用子胥之谋也”。
《左传》定公二年云:“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
《左传》上述的记载说明,伍子胥逃亡到吴国之后便有计谋地实施报复楚国。
另外,近代的刘起釪、林小安【注释】《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及《楚世家》皆谓太子建母召吴攻楚。撰《楚国史》的魏昌云:“十月,吳军应太子建母之召,并亲为之开城门,吴军于是攻入蔡之钜阳,取建母及其宝器而归”。
《左传》定公三年记载:“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
《春秋》定公四年记载:“四年春二月癸巳,陈侯吴卒。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秋,楚为沈故,围蔡。伍员为吴行人以谋楚。楚之杀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孙嚭为吴大宰以谋楚。楚自昭王即位,无岁不有吴师。蔡侯因之,以其子乾与其大夫之子为质于吴。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
《春秋》,相传为孔夫子依据鲁史所作。《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称为“春秋三传”,相传是春秋末年的左丘明、战国的公羊高、谷梁赤分别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传。《公羊传》《谷梁传》则没有伍子胥复仇的记载,先秦诸子亦未见有相关的记载。《吕氏春秋》则有相关的记载。
(二)伍子胥“复仇”为什么选择吴国
楚人东渐,吴国南行西行。“先北向后东图,申吕随唐实首涂。汉阳诸姬食灭尽,征诸传记半模糊”。清代治《春秋》学者顾栋高写在《春秋列国地形口号》中的这首荆楚灭国诗,概略地指出了入春秋后楚国拓土扩疆的方位及顺序。楚立国于周初,植根南国,汇融夷夏。关于楚国之始创,学界多倾向于西周初年成王封熊绎于楚蛮,为楚子,居丹阳(今河南淅川)。而熊绎的曾祖父鬻熊,早在商代末年的政治危机中就投附周文王,与周人建立了最初的政治联系。至春秋楚庄王时,楚国国力日盛,拓地千里,问鼎中原,楚以席卷之势,《春秋大事表》云:“楚在春秋吞并诸国凡四十有二”,在中原南部地区河南境内的信阳、淮阳,安徽的亳州、州来等地,留下了楚人东渐的足迹。
吴国处于楚国的东面,国境位于今苏皖两省长江以南部分以及环太湖浙江北部,是春秋中期敢与楚抵抗的诸侯国之一。《钦定春秋传彙篡》卷二十五记载:“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呉‘吳楚爭彊自此始’《左傳》三年春楚子重伐吳為簡之師克鳩兹。鳩兹杜注吳邑在丹陽蕪湖縣東今蕪湖縣東四十里有鳩兹港是也”。《清华简、系年》:“灵王伐吴,为南怀之行,执吴王子蹶由,吴人焉或(又)服于楚”。
《诸樊剑铭》文:“工大子姑發聑反自乍元用,才行之先。且用且获,莫敢御余。余處江之陽,至于南行西行”。这记载了吴国先君的国策。而另一《诸樊剑铭文》为:“工王乍元祀,用冢其江之台,北南西行”。吴国之北为楚国及楚的附属国。吴国之西是楚国,之南是楚国之姻亲越国。吴国耍自主生存,必须与楚国抵抗,诸樊的经营大略,确定北行,定为首要战略目标,北上抗衡争霸,是吴国的基本国策。伍子胥“复仇”选择吴国,宜为有用武之地。
(三)阖庐抗楚(阖庐盖庐阖闾同为一人)
楚国志在东渐吞并,吴国则志在北南西行,争斗,不可避免。弱小而常受欺负的吴国,凭什么与众多附属国而又强大吞并成性的楚国争斗呢?《伍子胥兵法》记载盖庐问申胥曰:“凡有天下,何毁何举,何上何下?治民之道,何慎何守?使民之方,何短何长?循天之则,何去何服?行地之德,何范何极?用兵之极何服?”申胥曰:“凡有天下,无道则毁,有道则举;行义则上,废义则下。治民之道,食为大葆,刑罚为末,德正政为首。《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记载;“王阖庐元年,举伍子胥为行人而与谋国事。楚诛伯州犁,其孙伯嚭亡奔吴,吴以为大夫。三年,吴王阖庐与子胥、伯嚭将兵伐楚,拔舒,杀吴亡将二公子。光谋欲入郢,将军孙武曰:“民劳,未可,待之。”四年,伐楚,取六与灊。五年,伐越,败之。六年,楚使子常囊瓦伐吴。迎而击之,大败楚军於豫章,取楚之居巢而还”。
《孙子兵法?吴问》记载阖闾、孙武的对答;王者之道,厚爱其民者也。《左传》昭公三十年: “子西谏曰,吴光新得国而亲其民,视民如子,辛苦同之,将用之也。《国语.楚语下》也云阖闾:“夫阖庐口不贪嘉味,耳不乐逸声,目不淫于色,身不怀于安,朝夕勤志,恤民之赢,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有过必悛,有不善必惧,是故得民以济其志。”
《吴王光编钟铭文》:“是严天之命,入城不赓(抗)”。译为:我是严格遵照上天之命,入城不进民宅,不抢民财,不扰民。
上述记载证明阖庐广招贤才,视民如子,其继承先祖遗策,志在北南西行。
(四)蔡、唐、伯氏的复仇
《左传?昭公十一年》记载:“楚子在申,召蔡灵侯。灵侯将往,蔡大夫曰:「王贪而无信,唯蔡于感,今币重而言甘,诱我也,不如无往。」蔡侯不可。五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飨蔡侯于申,醉而执之。夏四月丁巳,杀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弃疾帅师围蔡。---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史记、管蔡世家第五》记载蔡国;“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诱蔡灵侯于申,伏甲饮之,醉而杀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疾为蔡公。楚灭蔡三岁,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故复立陈、蔡後。平侯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献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与。子常谗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於子常;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
而《春秋大事表卷二十八》是这么的评论蔡国:“春秋时楚始终以蔡为门户论  “楚在春秋北向以争中夏首灭吕灭申灭息其未灭而服属于楚者曰蔡蔡为今汝宁府上蔡县汝宁诸小国尽属于楚独蔡存故蔡自中叶以后于楚无役不従如虎之有伥而中国欲攘楚必先有事于蔡僖四年齐桓为召陵之师经云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葢齐不伐蔡则不能长駈而至于陉也定四年吴阖闾之入郢也经云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庚辰吴入郢葢吴不得蔡为向导则不能深入要害因以直造郢都也葢蔡居淮汝之间在楚之北为楚屏蔽熟知楚里道其俗自古称强悍故春秋时服楚最早従楚最坚受楚之祸最深而其为楚之祸亦最烈始以楚为可恃故甘心服従逮不堪命而反噬则楚亦防亡故读春秋者必熟晓地理而后可知春秋之兵法而后可知圣人之书法乃后儒之以一字为襃贬者则曰侵蔡为蔡姬故书曰遂是圣人贬之也蔡用吴破楚能报数世之怨书曰以是圣人襃之也皆不考实事悬空臆断殊不知齐桓以天下之故而伐楚积谋二十余年岂为一姬其曰蔡姬者或反借此为兵端若不讨蔡之従楚使楚不忌而预为之备因得轻行掩袭疾駈至陉而吴自舍舟淮汭【今夀州】过蔡境蔡来防之道吴自江南夀州陆行经义阳三闗之险至湖广汉川县小别山深入敌地一千一百里此非唐侯所能与故虽与唐偕而独书蔡侯此皆当日之实事圣人岂有襃贬于其间哉夫春秋之作因鲁史鲁史之书因赴告故熟玩经文而列国之地形与当日之兵势了然可见矣自哀三年吴迁蔡于州来汝宁之地全为楚有中国始无事于蔡而蔡亦旋为楚灭自定公以上蔡为中国与楚之利害岂不歴歴可验也哉”。
《春秋大事表卷三十三》春秋蔡侯以吴师入郢论 “圣人经文皆是据实书定四年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庚辰吴入郢据左?唐蔡俱従吴伐楚而经独书蔡先儒谓蔡受楚毒最深善其能报仇雪耻故特书曰以乃余深考当日地里知吴之入郢全慿蔡为之乡导唐不得与圣人亦苐防实书而非有意于褒之也案吴楚俱泽国皆善水战而楚地居上流吴常不胜故入春秋百年以来吴屈服于楚为属国者职是故也逮申公巫臣自晋使吴教以乘车射御吴始用陆道与楚角逐而楚始骎骎患吴矣楚既失长江上流之险廼更于淮右北道筑州来钟离巢三城以御吴吴于楚之水师克鸠兹克朱方悉置不问而苐日扰于庐夀淮颍之间逮克钟离巢而楚患始棘然犹未敢悬军深入也至灭州来【今江南夀州】与蔡宻迩蔡更道吴舍舟従陆従淮汭【即州来】?光黄迳义阳三关之险至汉江北岸与楚夹汉而阵当是时吴歴楚境一千一百余里深入死地亦未敢必能入郢故其战尝且胜且却收军至柏举【今湖广麻城县去小别汉川县三百余里】适防楚瓦不仁人无固志而夫槩身先死战遂长驱入郢固属有天幸而蔡之计谋亦毒矣是时蔡以小国而声震天下诸侯俱归粟于蔡五年楚复国即灭唐报怨而不敢动蔡者夫亦以蔡近吴有吴以为之援故也则当日吴楚之赴告自必以蔡为兵首鲁史従而书之圣人亦従而书之而岂有意于褒之也哉夫读春秋者不知春秋之地里则不得当日之事势不得当日之事势则无以见圣人之书法余因蔡侯以吴师一事而?明经文之据实书者如此夫蔡以弱小用吴覆楚而晋为盟主辞蔡不救而有事于鲜虞则又比事观之而罪自见矣”。
唐侯复楚
唐国,舜封尧之子丹朱为唐侯,后被亡。“周之季世,又封刘累裔孙在鲁县者为唐侯,以奉尧嗣。其地今唐州方城是也。《左传》哀公十七年:“武王以為軍率,是以克州、蓼,服隨、唐,大啟群蠻。前597年,跟随楚庄王参加邲之战。在击败荀林父、先縠率领的晋国中军之后,楚庄王派唐狡与蔡鸠居告知唐惠侯曰:“不谷不德而贪,以遇大敌,不谷之罪也。然楚不克,君之羞也,敢藉君灵以济楚师。”派遣潘党率战车四十乘,跟随唐惠侯迎战晋国上军,《左传》定公三年:“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從者,許之。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子常歸唐侯。自拘於司敗,曰:「君以弄馬之故,隱君身,棄國家。群臣請相夫人以償馬,必如之。」唐侯曰:「寡人之過也,二三子無辱。」皆賞之。《左传》定公四年:“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
伯氏复楚
伯氏之先为宋襄公(兹甫)之弟遨公,遨公受宋襄公之命出使晋国,完成任务后留晋为官生子,改为伯氏。伯州犁原为晋国贵族,其父伯宗被“三郤”所迫害,奔楚,为楚国太宰。其子伯邰宛,楚国大夫,《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记载:“郤宛直而和,國人說之。鄢將師為右領,與費無極比而惡之。令尹子常賄而信讒,無極譖郤宛焉。《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楚之殺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孫嚭為吳大宰以謀楚”。这是伯氏复仇楚。
(五)联合伐楚
《春秋》记载:“四年,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于召陵,侵楚。秋七月,楚人圍蔡。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舉,楚師敗績”。
《左传》定公四年: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
联合伐楚,始于定公三年公元前507年,《左传》定公三年记载:“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從者,許之。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子常歸唐侯。自拘於司敗,曰:「君以弄馬之故,隱君身,棄國家。群臣請相夫人以償馬,必如之。」唐侯曰:「寡人之過也,二三子無辱。」皆賞之。蔡人聞之,固請,而獻佩于子常。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禮不畢,將死。」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沈,曰「余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
综上所述,行人伍子胥复仇,而吴王阖闾早就有抗楚复仇之心了。王子朝及其臣与召氏之族在楚,成为周敬王的心腹大患,不除不快,早就有心伐楚除患。蔡侯被辱,不惜家破国亡,誓报此仇,一心伐楚。伯嚭郤氏之族被尽灭,伯嚭孑然一身,逃为吴大宰以谋楚,报仇心更迫切。因此,与其说伍子胥复仇,不如说周敬王、唐候复楚,不如说阖闾复楚,更不如说蔡侯、太宰伯嚭复仇。
在我的眼光里,伍子胥的复仇,那叫抗争,在左丘明的《左传》里叫仁,《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棠君尚谓其弟员曰,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
左丘明在《左传》中记载春秋时代的观点是:忠谏被戮,不可不报而度功而行,就是仁。
那么,到底是不是呢?
《春秋左传正义》疏:“度功而行,仁也;仁者贵成功”。《说文解字》说:“仁,亲也,从人从二。” “仁”,是孔子思想也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礼记?中庸》记载:“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墨子? 經說下》曰:“仁,仁愛也。” 《国语?晋语》云:“吾闻之外人之言曰:为仁与为国不同。为仁者,爱亲之谓仁;为国者,利国之谓仁”。《論語?陽貨》记载:“子張問仁於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逸周书?谥法解》‘仁’:“蓄义丰功曰仁;慈民爱物曰仁;克己复礼曰仁;贵贤亲亲曰仁;杀身成仁曰仁;能以国让曰仁;利泽万世曰仁;率性安行曰仁; ;功施于民曰仁;屈己逮下曰仁; 度功而行曰仁;宽信敏惠曰仁;爱仁立物曰仁;体元立极曰仁;如天好生曰仁;教化溥浃曰仁;慈心为质曰仁;惠爱溥洽曰仁”。
“度功而行曰仁”,被辑录在《逸周书?谥法》作为世代衡量“仁”的典范最高赞誉之一。
(六)复仇
1、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怨报怨
复仇,是流淌于中国人血液里传承的观念。自从有历史记载,就有复仇故事。武王伐纣,就是复仇的战争。《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记载:“王杀季历。《杂说篇》引《纪年》云: “文丁杀季历。商帝文丁十二年,杀周王季历。帝乙二年,周伐商,败于帝乙”。《齐王宪碑》记载:“囚箕子于塞库,羁文王于玉门”。《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记载:“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荀子、儒效篇》说:“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太岁”《利簋》铭曰:“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辰,夙有商。”
这是周武王的复仇。
周武王、伍子胥为父兄复仇故事,不同的是年代,是中国历史书籍里记载最为波澜壮阔、最为议论的血亲复仇。
复仇,怎样复,区别于以道德划分为: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怨报怨。
以德报怨,《老子六十三章》说:“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老子认为,不论别人对自己的怨恨有多大,都要用清静无为的道德来应对以直报怨。但,《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译为:有人问孔子:“宽容伤害过自己的人,怎么样?” 孔子回答:“这样做该如何面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用惩戒回报伤害,用恩惠报答恩惠。”
以直报怨,释义为:以正直适量的代价惩罚回报恶行,“抑恶扬善”。
以怨报怨,就是以仇报仇,以牙还牙。
还有一种说法是:“以德报怨”,用胸怀和博爱去感化对方。以直报怨,包含两重意思,一是要用正直的方式对待破坏规则的人,二是要直率地告诉对方,你什么地方办错了事。“以怨报怨”,也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还有多种的说法不表。
2、定公四年,《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不同的记载
《左传》定公四年的记载:“十一月庚午,二師陳于柏舉。闔廬之弟夫槩王晨請於闔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弗許。夫槩王曰:「所謂『臣義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屬五千先擊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子常奔鄭。史皇以其乘廣死。吳從楚師,及清發,將擊之。夫槩王曰:「困獸猶鬬,況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敗我。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鬬心矣。半濟而後可擊也。」從之,又敗之。楚人為食,吳人及之,奔。食而從之,敗諸雍澨。五戰,及郢。庚辰,吳入郢,以班處宮。子山處令尹之宮,夫槩王欲攻之,懼而去之,夫槩王入之。
《公羊传》记载;“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葬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阖庐曰:「士之甚,勇之甚,将为之兴师而复仇于楚。」伍子胥复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且臣闻之,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于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与,为是拘昭公于南郢数年,然后归之。于其归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请为之前列。」楚人闻之怒。为是兴师,使囊瓦将而伐蔡。蔡请救于吴,伍子胥复曰:「蔡非有罪也,楚人为无道,君如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时可矣。」于是兴师而救蔡。曰:「事君犹事父也,此其为可以复仇奈何?」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复仇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旬,古之道也。」”
《谷梁傳》记载;“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楚师败绩。吳其稱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舉其貴者也。蔡侯之以之,則其舉貴者何也?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吳進矣。其信中國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誅於楚也,挾弓持矢而干闔廬。闔廬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欲興師而伐楚,子胥諫曰:「臣聞之,君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弗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正是日,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得歸。歸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蔡請救於吳。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為是興師而伐楚。何以不言救也?救大也。日入,易無楚也。易無楚者,壞宗廟,徙陳器,撻平王之墓。何以不言滅也?欲存楚也。其欲存楚奈何?昭王之軍敗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憂無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賢也,以眾不如吳,以必死不如楚。」相與擊之,一夜而三敗吳人,復立。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寢,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寢,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狄道也”。
上述《左传》《谷梁传》《公羊传》的记载,各从各自的视觉观点来演译历史人物与评论历史事件。《左传》记载伍子胥的复仇,在复仇的关键时刻,三百六十度大转变,试看:“王奔隨吳人從之,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為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隨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辟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
请问,随人是谁?随国是楚国的附属国,楚国和附属国用千万将士的生命并用尽计谋抵抗不了吴国之师,五战五胜,随人败的无语又无计可施,而事关周敬王存亡的决斗、吴国历代的仇恨、唐、蔡侯的耻辱、伯嚭灭族之仇、伍子胥的父兄之仇,胜败功成之千钧一刻,怎你败军之随人,一句话,就能顶众复仇之人?就能顶八个月之久?况且,《左传》定公四年申包胥告急曰:“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更况且,伍子胥是深知"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之人!
是否《左传》隐藏着什么?否则《左传》难以自圆其说。
是否另有不同的观点?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君讨臣,谁敢仇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雠”。这就是有名的经今、古文学复仇说之异。《左传》庄公十四年又说:“苟主社稷,国内之民其谁不为臣,臣无二心,天之制也”。
对!这是孔子思想和观点与左丘明的思想和观点最大、最特出的差别!这也是《左传》与《公羊》《谷梁》最基本的差别!
3、《公羊》家思想的复仇
《尚书?泰誓下》记载:“抚我则后,虐我则雠”。
《礼记》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孔子认为:父母被人所杀,子女要卧草枕盾,表示时刻不忘报仇。不去做官,决不跟仇人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天空下。路遇杀父母之仇人,要马上与其搏斗,不要回家拿了兵器才决斗。
《郭店楚简、六德》云:“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所以异与父,君臣不相戴也,则可已;不悦,可去也;不义而加诸已,弗受也”。《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篇又云:天徵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辨。是故小人乱天常以逆大道,君子治人伦以顺天德。
《韩诗外传?卷七》: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亲丧三年.君与父孰重?”过对曰:“殆不如父重.”王忿然曰:“曷为士去亲而事君?”对曰:“非君之土地,无以处吾亲;非君之禄,无以养吾亲;非君之爵,无以尊显吾亲;受之于君,致之于亲,凡事君以为亲也.”宣王悒然,无以应之。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说:“父母之仇,不与同生;兄弟之仇,不与聚国。何休注:“《孝经》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本取事父之敬以事君,而父以无罪为君所杀。诸侯之君与王者异,于义得去,君臣已绝,故可也。”
《尽心章句下》: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
《公羊传》的观点,与上述一脉相承。
《公羊传》记载定公四年;“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也。復讎不除害,朋友相衞,而不相迿,古之道也”。译义:1如果父亲无罪被杀,那么即使是面对君主,臣子也可以复仇。2如果父亲罪当被杀,儿子若为父亲复仇,就会形成循环复仇,这种冤冤相报的推刃之道,为《春秋》所不许。3冤有头债有主,复仇的对象应该是仇人本身,不能因为担忧仇人的儿子日后加害于己,而将其子也一举铲除,这就是“复仇不除害”。4应该帮助朋友复仇,但不要抢先帮朋友击刺仇人,而是让朋友动手,这就是“朋友相卫而不相迿”。
《公羊》认为,事君只是‘义合’,事父是‘天属’。义合的关系,在父亲无罪被杀的情况下,就自动消除了,义合的关系不存在,所以可以复仇,这是《春秋公羊传》的观点。但是如果父亲是有罪被杀,则君臣之义仍然存在,就不能复仇。这种精神,是《公羊》独有的。
《公羊传》提出的臣子可以向君主复仇的平等思想,绝对不会是秦汉及秦汉以后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它有深刻的历史根源与社会根源,只应是周代社会,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产物。
《春秋》有记载对耻辱看得极重,这一点影响中国数千年。《公羊》家对耻辱的看重,可能受到士的风气的影响。而对耻辱的看重,必然影响到对复仇的推崇。
《公羊》赞许的复仇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君复国君杀祖杀父之仇;二是臣子复乱贼弑君之仇;最激烈最前卫的是第三种,个人复国君杀父之仇。
儒家的忠君思想是有条件的,就是君主行为要符合仁的道德、礼的规范,君的利益要与民的利益、国的利益相一致。所以,公羊思想大犯专制帝王之忌,故东汉以后,公羊学自显而隐,郁而不张。但一脉遥传的士人复仇千古不绝,滋养无数中华民族浓厚的复仇情结和强烈的尚耻精神,诱发了历史上纷杂丰富数不胜数的复仇故事。公羊家执著追求的公正,当历史中不再存在政治的公正时,公羊家就推崇直接凭借人自然的血性本能来追求公正,这种"直接凭借人自然的血性本能来追求公正"的方式就是公羊家合乎仁义的复仇。
这决不是个人的恩怨情仇。
又据《三传折诸》公羊折诸卷六;“亏君之义复父之讐臣不为也。阖闾将为子胥兴师子胥辞之以待蔡侯之舋含忍以观变非游谈以逞志传文语气深许子胥且以楚平无道信防僇忠奢之死岂得谓之受诛者公与左抵牾甚多独此事最为水乳贾逵条具左氏二传异同举祭仲纪季叔术子胥之属章懐太子注以为公羊不许子胥复讐反以推刃加于子胥以辞害义矣愚作伍员论引父不受诛子复讐可也以为公羊深悲臣子之心窃谓得解君如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时可矣。
《新序》云:“楚人兴师伐蔡蔡请救于吴子胥曰蔡非有罪也楚人无道也君若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此时可矣于是兴师伐楚遂败楚人于栢举而成伯道子胥之谋也”。
再据《三传折诸》谷梁折诸卷六;“挞平王之墓呉伟业曰子胥之爲人深沉好谋固非负其勇气逞于一决不顾其后者伍参食采于椒贵显于楚者四世费无极以同官之忮倾世臣而覆其宗子胥之雠宜首无极不专在平王也太子建废非其罪竟死于郑子胥所痛心疾首者不徒奢尚之死而在建之不得立盖欲借兵于呉扶建之子胜立之楚废昭王诛其防佞存楚之社稷则子胥之忠孝可白而呉之霸业可成彼肯以其名让之申包胥哉乃呉师骤胜而骄废毁宗庙渎乱男女而秦人起于外夫槩叛于内不能定楚而归大非子胥之心矣夫子胥固其兄尚所称仁智者也彼迟之十七年之乆以待其必克纵不能复立故太子之子以得之阖闾亦宜按兵休甲持楚人之心无故僇辱先君之尸以怒楚楚之宿将旧臣将圜视而起且子胥之先四世皆葬于楚独不虑先人一坏土乎设令呉兵去楚昭复国尽发伍氏之邱陇污潴之以告诸侯子胥何以自立于天下乃纪载不闻其事是岂子胥能复奢尚之雠而楚昭不能复平王之雠虽呉强而楚弱必不得之数也当呉君臣以班处宫欲妻王之母蹈于不义料子胥力谏而不从也呉师未入则楚吾雠也呉师旣入则楚又吾君也公羊传曰复雠不除害其道以爲虽遇昭王犹将爲之请也夫不忍得生王之头祭死父之垅而谓雠死君之骨以快生臣之忿哉”。
这是呉伟业为伍子胥复仇的解读。
正义的复仇思想,体现了中国人的尚耻精神,这种精神是一种个人在社会上立身行事、自尊自持的道德精神,公羊家把这种道德精神上升为一种思想或学说,要求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忘记国耻亲仇,并且要尽一切力量去雪耻复仇,这种学说在人类思想上极为罕见,可以说是中国思想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
复仇说体现了《公羊》家批判无道君主的精神。公羊学是批判儒学,批判儒学的一大特征就是不承认君主的统治具有绝对的合法性,而是认为君主的统治必须服从某些基本的原则,如果君主的统治不符合这些基本的原则,君主统治的合法性就消失,人们就有权反抗甚至推翻不合法的君主统治。这种高于君主统治的基本原则就是孔子《春秋》所设立的”义法”。按照《春秋》义法,成周可新,天子可贬,诸侯可退,大夫可讨。《汉书、匈奴传》记载::“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雠,春秋大之。故许慎的《五经异义》其文云:“凡君非理杀臣,《公羊》说子可复仇,故子胥如楚,《春秋》贤之。
有专家学者指出:在历史上《公羊传》定公四年谈伍子胥复仇的事:“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复仇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迿,古之道也。”这就是《春秋》开出的复仇指南。
专家指出:儒学不是一个干枯的理论体系或抽象的学术传承,更不是后世尤其是宋明以后逐步内敛化、虚伪化、僵尸化、奴性化的奴才哲学、太监哲学、帮闲帮忙学,它有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一面,也有大复仇的壮烈传统、大雪耻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的历史豪情!只是汉之后的儒家,少了孔子、《公羊》思想质己变,是依附在统治者寄生的应声虫而己。
4假如伍子胥以德报怨
不论别人对自己的怨恨有多大,都要用清静无为的道德来应对。用清静无为的道德来应对,这,能改变为羊吃肉虎食草吗?不能,这是各动物的本能。丛林法则和进化论表明:无论草木,自然各尽所能,占据阳光、空间、地方、和水份,为自光合所需。而被強占阳光、空间、地方、水份的草木,最后的结局,不言可知。《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卫献公被大臣驱逐,晋悼公问于师旷曰: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对曰,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
假如伍子胥以德报怨,用清静无为的道德来应对,楚平王会弗去吗?显然不会。伍氏之族今会存在吗?显然不存。同理,假如中华民族以德报怨,中华民族今会存在吗?显然不会。假如中国以德报怨,中国今会存在吗??我突然之间脑热耳边响起这首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起来!!!
如果不论别人对自己的怨恨有多大,用清静无为的道德来应对,起来干什么!我又突然之间想起徐偃王行仁义------。
我认为:楚无道又贪腐,侵陈侵蔡处处侵吞,伍子胥经历炼之后在忧中国,在伐无道匤正义的旗帜下伐楚,有被后人演译为个人复仇的,但本质上脱离了报私仇的个人恩怨,柏举之战,正如牧野之战一样,辨证地成为匡扶正义之举的义战。不单是义战,从古至今,有地上的文史资料和地下出土文物证实,伍子胥“復仇不除害,朋友相衞,而不相迿,古之道也”。
(七)伍子胥楚国复员的引领者
《国语.吴语》记载:“楚申包胥使于越,越王句践问焉:王固问焉,乃对曰:“夫吴,良国也,能博取于诸侯。阖庐行王者之道,厚爱其民者。
《国语.楚语下》:“夫阖庐口不贪嘉味,耳不乐逸声,目不淫于色,身不怀于安,朝夕勤志,恤民之羸,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有过必悛,有不善必惧,是故得民以济其志”。
《吴王光钟》铭文:“是严天之命,入城不赓。寺春念岁,吉日初庚,吴王光穆曾辟金青吕尃皇,以作寺吁龢钟。振鸣且焚,其宴穆穆,简简和钟,呜阳条虡,既孜且青,埶孜且紫,维絣辟春,華英有庆。敬夙而光,沽沽羕羕。往巳叔姬,虔敬命勿忘”。
《楚辞.天问》中说“勋阖梦生,少离散亡,何壮武厉,能流厥严。”
《礼记?中庸》:孔子曰:“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道以仁.人者仁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论语、先进》认为:“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孟子?离娄下》:“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
《孟子、梁惠王下》:“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轼君也。”
《庄子盗跖》说:“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此二子者,世谓忠臣也”。
《荀子.君子》:“吴有伍子胥而不能用,国至于亡,倍道失贤也。故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
《荀子?臣道》:“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
《春秋繁露》云:“亲有尊卑,位有上下,各死其事,事不逾矩,执权而伐。兵不苟克,取不苟得,义而后行,至廉而威,质直刚毅,子胥是也”。
《楚昭王论》:“外无宗族託於强邻,内则以班处宫,诛屠已尽,虽有 包胥、钟建 诸臣,将谁辅以復国?”
《郭店楚墓竹简》中,却有:“子胥前多功,后翏(戮)死,非其智衰也”
《上博简、鬼神之明》:“及伍子胥者,天下之圣人也,鸱夷而死”。
《谷梁傳》定公四年记载;“何以不言滅也?欲存楚也”。
《墨子、鲁问》记载:“齐将伐鲁,子墨子谓项子牛曰:“伐鲁,齐之大过也。昔者,吴王东伐越,栖诸会稽。西伐楚,葆昭王于随。北伐齐,取国子以归于吴”。
《国语?楚语下》子西叹于朝,蓝尹亹曰: “子患政德之不修,无患吴矣”。
《左传》定公六年:“吳大子終纍敗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子期又以陵師敗于繁揚。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為矣。」於是乎遷郢於鄀,而改其政,以定楚国”。
先秦诸子的评说,昭然若揭,真相昭然。
定公四年秋季,楚国包围蔡国。伍子胥以行人策划谋楚。冬季,十一月八号,蔡昭侯、唐成侯、吴王阖闾联合发兵伐楚。十一月十八号吴楚师于柏举,十一月二十九日吴军入郢都。吴国不到一个月可亡楚,围楚昭王在随宫,这八个月之久,如果按左传史记的思路,应该是复仇来临快意的关键时刻,随宫可火烧,可水湮灭,可屠城,为什么不行动呢?为什么不杀楚昭王呢?
入祀孔庙的宋大儒吕祖谦认为:“子胥之大缺處在此當時入郢之後若能誅其君弔其民若時雨降楚何緣得再興”。
伍子胥“若鸠楚竟”去了,报恩、修子胥渎,又在荆汉腹地开河修偃,开荒做田。
在郧县民间至今还流传着:“春秋伍做堰,引水灌稻田。水足农舍秀,群黎庆丰年。诗句式的民谣。明成化十三年郧县教谕洪文翼有诗《古堰清流》:“古堰清流出自然,滔滔昼夜去无边。苍龙变化波光润,赤鲤游行浪影圆。几处沟渠分远荫,一方亩畎赖甘泉。郧西永享丰穰利, 岁岁民歌大有年。”近年版的《郧县志》,大事记记载有:“春秋战国,据传,楚昭王九年,伍子胥屯兵郧城,兵民共建伍子胥堰。’伍子胥堰又名‘武阳’堰,浇灌着郧阳城东西两侧的万亩良田。山里人将西伍子胥堰唤作大堰,大堰所在乡叫大堰乡,武阳堰流经小河,得名堰河伍子胥堰山里人唤作大堰,又名武阳堰,大堰所在乡叫大堰乡。《左传》定公五年,吴师居麋。郧县古称麋国。《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称:“麇,周国名,祁姓,一作赢姓。子爵,春秋灭于楚,今湖北郧县治即其国。” 《古今图书集成》:后楚灭郧子(国),封斗辛为郧公。《左传》称郧,即郧乡。《郧阳》旧“志”载:“法华寺,去县东五里。”这个法华寺的“大雄宝殿”,中居佛祖,左塑朱寀像,着清朝官服文静端庄,右塑伍子胥像,古代戎装,威武英姿。因祀一直传说:“春秋之际,伍子胥率领吴师居麇,开凿了‘盛水’、‘武阳’二堰” 明王鉴之所撰《重修武阳盛水二堰》:先代有以郡沧之东、灵泉之西,凿石为渠,堑河为堰,以溉田者二:曰武阳,曰盛水,为利甚传,岁久堙圮。《郧县志?艺文卷》:“武阳堰,城西二里。明抚治王鉴之重修。《重修武阳堰记》:“武阳堰自明末冲圮,后叠逢兵燹,民不聊生,听其废毁者七寸—余载,至国朝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前府朱始议修复。
1985年郧县水电局从武阳堰灌区寻得古碑四块,古碑文出现了“春秋伍先贤”首创武阳堰之说。该碑年代无考,残存文字不多,其中有:“武阳堰创自春秋先贤伍公。名曰‘西屯’,比至明末,兵荒民穷,无力修补,堰遂崩坏。国朝康熙三十八年知府朱O(磨损不能辩以O代之),上重国赋,下恤民命,捐廉重修,民咸德惠建修O朱公祠堂,立O伍先贤神像。O每年九月二十三日演戏,O延至今不僭。但漏眼限口未有定制,民多争讼。国朝康熙五十六年四月立黄知府分水碑记,始立章程,由是而沿之。众士民共设立长生录,立于O朱公祠。《郧阳府志》记载:唐州进士朱寀任郧阳知府,清康熙38年朱知府重修武阳、盛水二堰。
谭家湾水库所存第四块碑出现了“春秋伍先贤”首创武阳堰之说。该碑年代无考,残存文字不多,其中有:“武阳堰创自春秋先贤伍公。名曰‘西屯’,比至明末,兵荒民穷,无力修补,堰遂崩坏。国朝康熙三十八年知府朱O(磨损不能辩以O代之),上重国赋,下恤民命,捐廉重修,民咸德惠建修O朱公祠堂,立O伍先贤神像。O每年九月二十三日演戏,O延至今不僭。但漏眼限口未有定制,民多争讼。国朝康熙五十六年四月立黄知府分水碑记,始立章程,由是而沿之。众士民共设立长生录,立于O朱公祠…”先代有以郡沧之东、灵泉之西,凿石为渠,堑河为堰,以溉田者二《读史方舆纪耍》卷七十九:武阳堰「府西五十五里。有武阳洞,悬崖深邃,水出其中,堰以溉田,为利甚博」。规制宏远,制度精密,蓄泄有则,斡旋有机,视昔盖两条堰灌田一千多亩土地,古人为纪念伍员(字子胥)筑堰和朱采太守重修堰渠之功绩,曾修建庙两座,东祠位于池方院附近,西祠建于堰河口,祠内立有伍子胥和朱太守神像,以示流芳百世。由于年久失修,神像如今已荡然无存,但建堰所立石牌尚存。《虎尾久经坪二堰碑记》:“天下之大利在农政,农田之善经在水利。……吾邑武阳、盛水二堰屡蒙贤太守胡公、朱公、黄公体恤民艰,为之筹疏……”此文可证武阳、盛水二堰的效益及影响之大。《广雅》记载:“堰,潜堰也,潜筑土以壅水也。”因河流而诞生,因农事而发展。

《水经注》记载:“城西南有赤坂冈,冈下有渎水,东北流入城,名曰子胥渎。盖吴师入郢所开也。在纪南城,伍子胥率吴师伐楚,曾疏浚此河,所以又称“子胥渎”。
“子胥渎”现名为“江汉运河”,楚庄王(前613~前591)时,激沮水作渠,,“孙叔敖激沮水作云梦大泽之池也”(《黄览》引江水循入古汉水支流扬水,东北流至今湖北潜江西北注入汉水,沟通江汉,楚灵王(前540~前)开渎北通扬水以利漕运。楚昭王(前515~前489)时,伍子胥率吴师伐楚,疏浚此运道以入,故称“子胥渎”。
《史记?河渠书》:于楚,西方则通渠汉水、云梦之野,东方则通(鸿)沟江淮之间、于吴,则通渠三江、五湖。于齐,则通菑济之间。于是,蜀守冰凿离碓,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
《礼记?月令》: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
诗云“百里长湖,鱼跃荷香;千里汉江,楚韵悠长”。
《通志》卷一三十一云:“襄阳 城内旧有伍子胥庙,州刺史新到必应躬往,每有军事皆祈祷,然后出师”。
综上《春秋》《左传》《国语》《公羊传》《谷梁傳》记载定公四年冬从侵楚到伐楚,或有儒家之争,但,伍子胥“复仇”之战是正义的;或末必是复仇那么的简单。这场战争必然发生;这场战争的后果存在未知数;但最终楚国都是失败者。楚国何去何从?或如晋分三国?或如齐被田彊?
伍子胥灭子常于郑,败子期于繁扬,清污扶贤,开堰修渎,引领子西复国,楚痈腐能治而复强,乃国之大幸。
历史文献资料对历史的足迹起关键的印证作用。
从上所记得知,伍子胥从报仇到“葆昭王于随,“何以不言救也?救大也。日入,易无楚也”。“何以不言灭也?欲存楚也”。从“我必复楚国”,为什么又不亡楚?在《左传》、《国语》、《公羊传》、《谷梁傳》、《鲁问》作了记载和解释。
伍子胥伐楚不进亳,践老子之道。《左传》在伍子胥临死盖括性地指出;伍子胥履行天之道。
伍子胥这个历史人物,经先秦诸子演译为伍子胥的故事,从汉代以后又逐渐被小说化了,伍子胥的形象,逐渐被添加了许多民间意愿的成份和许多妖魔化的成份。
《史记?伍子胥列传》: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人死,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五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于是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于秦。(唱双簧)
《荀子?宥坐》:孔子曰‘由不识,吾语女。女以知者为必用邪?王子比干不见剖心乎!女以忠者为必用邪?关龙逢不见刑乎!女以谏者为必用邪?吴子胥不磔姑苏东门外乎!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材也;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多矣!由是观之,不遇世者众矣!何独丘也哉?
唯孔子知子胥也。”
(八)伍子胥报恩
《太平御览?报恩》:《吴越春秋》曰:吴师入郢,引军击郑。定公前既杀楚太子建,而困子胥,故怨郑。兵将入境,定公大惧,乃令於郑邦中曰:"有能还吴军者,吾与之分邦而治。"渔者子闻而进之曰:"臣能还之,不用兵戈升粮,得一桡行歌,道中,即还矣。"定公大悦,乃与一桡。子胥军将至,渔者子当路叩桡行歌辞曰:"芦中人,芦中人!"子胥闻之大惊,曰:"何等人者!"即请与语,曰:"吾是渔者子。吾国君怖惧,令於国中有能还吴军,吾与之分国而治。臣念先人与君相遭於途,今从君乞郑之罪也。"子胥曰:"吾蒙子先人之恩,自致於此。上天苍苍,岂敢忘子之功乎!"於是乃释郑不伐。又曰:伍子胥伐楚,还溧阳濑水之上,长叹曰:"吾尝饥於此,乞食而杀一妇人,将欲报之金,不知其家。"遂投金濑水之中而去。有顷,一妪行哭而来。问曰:"妪何之之悲也?"妪曰:"吾有女,守吾,年三十不嫁。往年击漂於此,遇人穷,饭之,而恐泄事,自投於濑水中而死。今闻伍君来,不得其家,自伤空乏而无为报者,故行哭之悲也。"人曰:"子胥欲报妪以百金,不知妪所在,投金水中而去。"妪乃取金以归也。
《吴越春秋》:子胥等过溧阳濑水之上,乃长太息曰:"吾尝饥于此,乞食于一女子,女子饲我,遂投水而亡。将欲报以百金,而不知其家。"乃投金水中而去。
我们可在《左传》、《史记》、《太平御览》、《吴越春秋》、《艺文类聚》等书籍记载里,看到伍子胥故事中形象是一个意志坚毅、有仇必报、有恩必报、有血有肉、铮铮铁骨的真男子。
我们可在上几章有关的书籍中,了解到春秋时代的伍子胥,集忠、良、贤、圣、孝、勇、谏,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中,经淬火历练大浪淘沙筛选而绝无仅有典型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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