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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浅谈律诗合掌问题

1楼
伍德强 发表于:2019/4/29 6:16:55
浅谈律诗合掌问题

律诗中之“合掌”已成为诗坛之“大忌”,说是“千夫所指”抑或“众矢之的”一点也不夸张。
“合掌”就真的那么卑微、那么贱劣、那么不齿吗?
所谓合掌,说的是对仗中出句与对句词语相同、相近或内容相似。有人还善意地为如何判断合掌总结了窍门:①出句与对句可以合二而一者即为合掌;②出句与对句词语可以互换者即为合掌。(除此之外,尚有“邻联合掌”之说)
有人指出合掌之弊:合掌,形似双手相合,内容重复,蕴意单调,缺乏新意。还有人为如何避免合掌谆谆而言,诚然可贵。此不赘述。
请看有人辛辛苦苦摘录的、自古洎今诗句合掌之例:
①杜甫:“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②王藉:“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③鲁迅:“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④毛泽东:“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⑤佚名者:“渺渺金门岛,茫茫白鹭洲。”
以上例句只是一小部分,人家摘录的多着呢。有人甚至把“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等千古妙句也说成是“合掌”呢。
对于“合掌”问题,诗坛始终争议不休。大争,是对“合掌”褒贬不一;小争,是对某诗句是否“合掌”看法不一。
敝人不喜欢争论,可也有自己的看法:①合掌并非为病,不是无可厚非,而是无可非议。有时重复一下,渲染气氛,加深印象,也是必要的。②不必因词损意,只要诗句精练,思之入境,或引发共鸣,或勾起深思,或耐人寻味,读来上口,足矣。③合掌句就一定拙劣吗?非也;诗句不合掌就一定精彩吗?亦非也。于是乎,诗句是否精彩,皆与“合掌”无关。④杜老、王老、毛老、鲁老等名家不会不懂“合掌”的,缘何用之?盖因其可为也。
有位佚名网友说道:“所谓合掌,粗浅者用之则为病,博深者用之则成典。一旦写到了境界,天马行空,随心所欲,皆成精品。”我不禁为之抃掌喝彩,鉴于此,只须把自己刻苦地打造得博深些就好了。
对古诗词谈点什么 早就想对古诗词谈点什么了。或许有人会说:“你对古 诗词有多少研究,也来谈?”此诘甚是有理,本人对古诗词缺乏研究,根本没资格“谈”。然而,想说的话不说出来,心里憋得慌,故而总想一吐为快,被乜斜为“不知天高地厚”也好,被睥睨为“没有自知之明”也罢,就那么粗浅地“谈”了。
人微言轻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于是,你这个“微不足道”的人,发了“轻如鸿毛”的言,就像是打个哈欠,不声不响地就被风吹走了,谁还去理会呢。也许你说:“谁都可以各抒己见,百家争鸣嘛”。人家也承认“百家争鸣”,可是并不承认你也算是“一家”。既然不算是“一家”,也就没资格“争鸣”了。那么,只能算是“自说自话”了,至于被人不屑一顾乃至嗤之以鼻,也顾不了许多了。
现代人写古诗词,其实不过是“古体”诗词而已。我们说“古体”,是因为那些诗、词的谱、律、韵等离我们久远了,我们才称之“古”,而当初人们称之为“近体”。倘若有人对当今称之“古体”有异议,那么试想,再过一千年、一万年,还称之为“近体”吗?如果照称如故,那么,是否永远“近体、近体”地称下去呢?当然不可能,“前为今古、今为后古”是自然规律,谁也抗拒不了。由此看来,当今称之为“古体”不无道理。
人们写古诗词特别是古词,大都按照《御定词谱》(钦定词谱)和《词林正韵》规格去写,因为它们最具权威性。这些公认的权威是不可轻易被打破的,一旦有人小越雷池,即被视为“出格”,出格的诗词,其成色就大打折扣了。
《御定词谱》中(其它词谱亦然),就同一词牌,“多格”者数见不鲜。某人首创了某词,其词即定格了。别人再以此牌作词,只要出了此格,统统称为“又一格”,只有首创方为“正格”,其余皆为“变格”,后来者写得再好也成不了正格。正所谓,首来者为妻,后到者为妾,再漂亮、贤惠也没用。因此即形成了一词多格,类于一夫多妻。
古人作词出格了,可被认定为“变格”;我们作词出格了,就只能是“出格”,没人认定你这也算是“一格”,觉得有失公允。窃以为,只要大家公认写得好,出点格却也无妨,词坛高手甚至还可以再创新牌、新格。古人可以在原格的基础上“摊破”、“偷声”,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摊、偷”呢?为了内容需要,该“摊”就“摊”,该“偷”就“偷”,只要“摊”得好、“偷”得妙,照样富有顽强的生命力,至于别人承认与否,根本不重要,即使现在被否认,兴许将来会被认同也未可知。《水浒传》主题歌中唱道:“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鉴于此:“该出格时就出格,大大方方创新词”。
《词林正韵》始终被人奉为圭臬,后来诗人写诗作词大都遵循其规,用字倘有出入,即被视为“出格”,对古诗词创作而言,《现代汉语字典》形同虚设。众所周知,现代汉语的音韵与《词林正韵》等旧韵书已有了很多差异,许许多多汉字的古读法已经演变,入声已经消亡(早在元代,《中原音韵》已“入派三声”,只是后来《洪武正韵》、《词林正韵》等韵书又将入声独立出来了)。
那么,现代人在写诗作词,是以规范的现代汉语音韵为准呢,还是以古老而陈旧的那些音韵为准呢?应该知道,我们写诗词,是给现代人看的(并且留给后代人看),绝不是给古人看的。既然给现代人看,为什么不用现代汉语音韵而用古代音韵呢?陈旧势必被新生所取代,新陈代谢是自然规律,没人能够违背。该改的就要改,该变的就得变。《吕氏春秋·察今》中说道:“……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推而广之:“以故韵为其诗与此同,时已徙亦,而韵不徙,以此为作,岂不滞哉?”
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发展中变化,在变化中发展,“词谱”、“格律”、“音韵”等也不例外,倘若汉字不发展变化,恐怕现在还停留在甲骨文呢。用词谱、韵律等规范一下诗词是必要的,但束缚得太死了必然僵化,将不利于诗词的发展。脚和鞋子相吻合当然最佳,倘若鞋子稍小而又非要穿这双鞋子不可,那么,是削足呢,还是修履呢?恐怕没人认为“削足适履”是聪明之举。诗词平仄关系之确定,无非是为了使诗句体现抑扬顿挫、跌宕起伏,更加富于美好的乐感,吟来上口。其实,只要诗句不出现诸如“孤平”、“三平尾”等破坏乐感的现象,稍变一下平仄关系有何不可?当然了,诗句出了点毛病,拗救一下还是好的。
谈到汉字音韵的发展变化,唐人多用隋之《切韵》,宋人增编为《广韵》,(其实唐宋诗人也不完全依之),后来,《中原音韵》、《洪武正韵》、《平水韵》、《词林正韵》等相继编出,其间,官方为了规范科举应试,还编制了《礼部韵略》、《佩文诗韵》等官方韵书。可见,汉字音韵确确实实在不断发展变化。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韵辙常识》,近些年来,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十三辙新韵》,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中华韵典》等等,都以现代汉语为标准,重新规范了汉字音韵,尤其《中华韵典》,是一部较为科学而完备的新型韵书,极具实用价值。但这些新韵书一时之间难以被墨守者所认同,可能会说它们不具权威性,这很正常,见仁见智嘛。
陈规旧律总是根深蒂固,新生事物总是举步维艰,新陈代谢虽为规律,但总须有足够的时间去逐步融合。在这漫长的融合期间,可以:倡今知古,今古并行,今不非古,古不限今。欲严则严,喜宽则宽,严不碍宽,宽不妨严。萝卜白菜,各取其爱。
但必须坚信:只有新生事物,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依然如此。
古诗词博大精深,我等碌碌之辈又能谈出些什么呢?还是让清风把这毫无价值的“哈欠”吹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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